体检“无问题”,1年半后确诊癌症晚期,体检机构有没有责任?
事件核心:10年体检未发现癌症,维权反遭索赔李女士连续10年在某知名体检机构体检 ,报告均显示“无异常”,今年却被确诊为胃癌晚期且已转移 。医生指出,早期发现治愈率更高 ,但历年体检未检测胃癌相关关键指标(如胃蛋白酶原、胃泌素),常规腹部B超和血常规也无法筛查早期胃癌。

事件回顾 体检机构未发现病变 一年后确诊为肺癌 张华是一名科研人员,单位每年会组织体检。
该事件中 ,涉事机构爱康国宾认为自身无责并起诉了患者张晓玲,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体检功能与责任边界的认知差异,近来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,尚未有最终责任判定结果 。
现代B超技术已经能够检测到1cm大小的肿瘤 ,所以医生未能及时发现肿块可能是因为责任心不足。如果体检单上没有记录医生检查肝脏形态,且有明确的肝脏异常描述,可以考虑向体检医院提起玩忽职守的诉讼。中晚期肝癌通常采用介入治疗来延长生命 ,如果能及时接受治疗,生存期可能会延长1-2年 。
虽然他感觉有些不舒服,但体检后被告知“一切正常 ”;3个月后 ,他咳嗽越来越厉害,去医院再检查,竟是肺癌晚期 ,结果不治身亡。有人抛出“体检医院是否应担责”这个话题。
一段时间后,该体检者因腹部剧痛确诊为胰腺癌晚期,数月后不幸去世。还有一个案例 ,医院在体检报告中明确记录“印象诊断:建议CT检查”,但报告未及时发到体检者手上,也无人通知其进一步检查 。数月后,体检者确诊为肺癌 ,一年后因肺癌去世。

买了寿险,2年后身故却不赔?原因竟然是很多人常犯的……
〖壹〗 、常见原因是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,即使超过2年抗辩期,若保险事故与隐瞒病史相关 ,保险公司仍可拒赔。具体分析如下:未如实告知是拒赔主因陈某案例:2010年8月25日,陈某购买附加重疾险的寿险,寿险保额8万元 ,重疾保额3万元,9月2日保障生效 。
〖贰〗、触发免责条款寿险合同通常约定免责情形(如故意犯罪、酒驾 、战争等),若身故原因属于免责范围 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。常见免责情形:投保后2年内自杀(部分产品除外);参与高风险运动(如攀岩、潜水)未告知;感染艾滋病或吸毒导致身故。
〖叁〗、老许两年前买了保险,两年后跳楼,保险公司是否赔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,但通常情况下寿险会赔付,意外险和重疾险不赔付 。
〖肆〗 、定期寿险配置两年后身故,若非自杀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通常会理赔 ,具体赔付金额以合同保额为准;若为自杀且自杀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则不予理赔。
盒马:深圳店内有员工确诊,暂停深圳21家门店营业
〖壹〗、深圳盒马鲜生因员工确诊新冠肺炎,暂停21家门店营业以进行全面防控。事件背景根据深圳卫健委8月14日通告 ,盒马深圳水贝店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涉及某品牌方促销员及员工 。此事件表明病毒可能通过人员接触或商品流通传播,存在潜在扩散风险。为阻断传播链 ,盒马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。
〖贰〗、盒马随即暂停深圳21家门店营业,进行全面消杀,并为所有深圳盒马员工和生鲜商品进行核酸检测 。
〖叁〗、盒马暂停深圳21家门店营业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措施的需要。具体来说:遵守疫情防控政策:为了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 ,减少人员聚集,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,盒马决定暂停深圳21家门店的营业。保障员工和消费者健康:此举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,体现了盒马对社会责任的承担。
肿瘤患者带病投保,硬是拖了两年再理赔
肿瘤患者带病投保且拖两年后理赔,即使利用“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”,仍可能因恶意骗保被拒赔 。具体分析如下:案件背景2010年8月10日,陈某因右肺腺癌住院治疗 ,病情平稳后于8月24日出院。次日(8月25日),其儿子为陈某投保平安重疾险,未进行任何健康告知。此后至2012年6月6日 ,陈某因同一疾病先后9次住院治疗 。
癌症带病投保,即使投保超过两年,若保险事故在合同成立前已发生 ,保险公司仍可拒赔。具体分析如下:案例背景覃某福母亲吴某仙于2015年10月19日为其投保《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(2012版)》,合同生效日期为2015年10月19日,保险金额20万元 ,保险期间为终身。
从故意带病投保,到拖了两年才申请理赔,于某始终抱有“侥幸” ,然而“两年不可抗辩”不是无所不能的理赔依据,法律更容不得钻空子 。








